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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叙永县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暨叙永镇实验小学招生入学公告》文件精神,为更好地做好叙永镇实验小学校(新实小)开学相关准备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对叙永县叙永镇实验小学校2023年秋期二至六年级招生工作日程作如下调整。
时间
原定于8月30日至31日在学校开展的二至六年级现场报名工作,现调整为8月27日至28日进行
招生计划
二至六年级各招2个班,每班班额不超过55人
招生计划类型
符合就学条件的各类转学学生
招生办法及流程
(一)网上预报名
8月1日至10日,由各类转学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家长)通过微信识别“预报名二维码”(附件)进行网上预报名申请。
(二)现场审核确认
8月27日至28日,预报名成功学生监护人持所需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叙永县叙永镇实验小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户籍返乡就读儿童: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法定监护人页+报名学生本人页或学生出生医学证明)。
2.单位正式职工子女:(1)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法定监护人页+报名学生本人页或学生出生医学证明);(2)入职单位的干部介绍信(或干部调动通知)原件。
3.优抚对象适龄儿童:(1)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法定监护人页+报名学生本人页或学生出生医学证明);(2)居住证等证明材料原件;(3)烈士证、军人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4.拆迁安置户适龄儿童:(1)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法定监护人页+报名学生本人页或学生出生医学证明);(2)拆迁安置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5.购房户子女:(1)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法定监护人页+报名学生本人页或学生出生医学证明);(2)法定监护人或儿童房屋不动产权证原件或购房发票原件;(3)法定监护人或儿童依据房屋产权证信息所缴纳天然气发票原件。
6.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1)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法定监护人页+报名学生本人页或学生出生医学证明);(2)法定监护人(父、母)工商营业执照原件;(3)经商人员连续交纳税费4个月以上或免税证明原件。
7.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法定监护人页+报名学生本人页或学生出生医学证明);(2)法定监护人(父、母)与务工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3)务工单位为其连续购买社保金4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原件。
其他事项
(一)提交的各项资料应确保其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则取消该报名子女的转学资格。
(二)已在叙永县城区公民办小学就读的学生原则上不纳入本次招生范围。
(三)招生解释权由叙永镇中心校和叙永县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股负责。咨询电话:0830-6223573、0830-6233091。
叙永县叙永镇实验小学校
2023年7月25日
附件:叙永县叙永镇实验小学校二至六年级预报名二维码
文章来源:叙永县教育和体育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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